电商园扶持重点政策意见
2017/2/24

(一)服务平台建设

1.配套公共设施用房租金补贴。对电商园内涉及的公共办公场所(接待中心)、大学生创业基地(园)、摄影中心、路演中心创业会客厅、O2O 体验店、咖啡厅等配套用房设施,按每年 156元/平方米(其中物业费 36 元/平方米·年)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租金补贴;对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的 A6(4-6 层)宿舍和 A3(2-6层)仓库等配套用房,连续三年按 100 元/平方米·年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

2.专业运营公司经费补贴。对电商园开发建设单位聘请的第三方专业运营服务公司进行运营经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年度运行情况经考核后确定。

(二)电商企业发展

1.对新入驻的电商企业和相关行业机构,给予办公用房简单装修费用补贴,限 60 平方米以内按 80 元/平方米进行一次性补贴。

2.对新入驻的和已连续入驻满三年并续租的电商企业,由开发建设单位分别给予办公用房租金优惠政策,具体由运营公司结合商家办公考勤、社保缴纳、开票利税、资质认定等实际运营情况执行。

3.对签订租赁期三年及以上的电商企业所配套使用的仓库用房,按 10 元/平方米进行一次性租金补贴。

4.实施经营业绩奖励。一是开票销售奖。对通过 B2B、O2O形式年开票销售额首次超 500 万元至 4 亿元及以上的,通过 B2C形式年开票销售额首次超 250 万元至 2 亿元及以上的入驻电商企业,分别分档给予 2 万元至 30 万元的奖励。二是入库税收贡献奖。对当年净入库税收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及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入驻电商企业,分别分档给予 10 万元至 30 万元的奖励。

5.实施配套补助。对本区域电子商务产业园、协会、企业参加经市相关部门备案的专业展会,给予 50%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 万元;对本区域电子商务产业园、行业协会举办经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宣传推广、技能竞赛、人才培训等重大活动,可采取一事一

议的方式给予一定费用补助或奖励。

(三)大学生创业

1.扶持对象:凡年满18周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毕业后3年内,立志创业的大学生,不限户籍,以提供的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2.软硬件扶持:

(1)免费提供3-4人团队为期1年带配套办公设施的创业场所

(办公桌椅、宽带、空调);

(2)免费提供1个大学生为期1年模拟创业的公共场所(办公桌椅、宽带、空调);

(3)配套廉租公寓宿舍;

(4)配套金融服务政策;

(5)提供货源对接及一件代发等服务。

对所有落户电商园创业的大学生,无需备货,无需仓库,电商园将为其提供货源、现代仓储等一条龙服务。

3.资金扶持:

(1)创业启动资金

为鼓励创业项目落地,创业园设立启动资金补贴,每个创业项目可申请一次启动资金补贴。

①对落户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团队,由电商园运营团队进行考核认定,符合标准的可申请6000元的开业扶持补贴(创业项目入园孵化半年发放补贴资金的50%,成功孵化并经园区审核后发放余下的50%)。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带着在校期间已开展的创业项目入驻园区创业的,另外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项目预孵化奖励,分两次与开业扶持补贴同步发放。

②对经由大学生创业园培训并落户电商园创业的创业者可申请2000元的开业扶持补贴(在创业项目入园孵化半年和成功孵化并经园区审核后,各补贴资金的50%)。

(2)创业业绩奖励

为鼓励创业者实现企业效益,创业园按照创业项目实际效益进行奖励:

①对首次年开票额达50万元以上,企业社保在册人员4人(含)以上的创业企业,给予每50万开票额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

②对在创业期间申请专利并实际投入应用的创业团队,专利申请费、代理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补贴。

(3)优秀项目奖

对成功入驻创业园的优秀创业团队,参加常熟市(含)以上级别创业大赛并获得较高名次的创业项目,创业园在审核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众创空间建设

1.“青创大楼”装修补贴:对第三方专业运营服务公司投资装修的“青创大楼”及培训空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另行商定。

2.双创项目入驻租金补贴:对新入驻的科技创新项目和微商创业项目的房屋租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分类给予优惠政策;结合“青创大楼”及培训空间前三年的租金减免实际情况,对开发建设单位给予最高每年100元/平方米的补贴。

3.对入驻的双创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项目申报审计费、省或国家级要求办理的各类资质认定费进行评估后给予适当补偿,总金额不超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