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商户享受创业政策汇总(4)
2017/4/7

一、常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补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2018年1月1日起,经江苏省级、苏州市级、常熟市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2.补贴标准

经江苏省级、苏州市级、常熟市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常熟市开业扶持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在校大学生。

2.补贴条件

2.1.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常熟初次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所办实体在常熟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

2.2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开业扶持补贴总计6000元,分别在稳定经营满6个月(通过自办实体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和1年(通过自办实体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各发放补贴3000元。

 

 

三、常熟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2.补贴条件

2.1申请人须为初次创业,在常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实际经营地、注册地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

2.2 申请人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

3.补贴标准与期限

3.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每年补贴金额根据经营场所年租金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3.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主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认定)起的3年,每年兑付一次。

 

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享受对象:

第一类: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个人。

待遇标准:一般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符合贴息标准的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

第二类:在常熟市级以上创业竞赛或创业项目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优秀项目负责人(创业典型),以及毕业后5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待遇标准:一般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符合贴息标准的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

第三类:入驻常熟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含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的优质项目的负责人。

待遇标准:一般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符合贴息标准的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

第四类: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群体。

待遇标准:一般为15万元,创业实体吸纳就业3-5人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贷款,创业实体吸纳就业6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贷款。符合贴息标准的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

第五类:在常创业并经工商登记注册或民办非企业注册(含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商户)的在苏高校大学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其他城乡劳动者。

待遇标准: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符合贴息标准的按同期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

 

五、常熟市创业基本运营补贴申请指南

1. 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2. 补贴标准

  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水、电、宽带等创业基本运营补贴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办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认定)起的3年,每年兑付一次。

3. 补贴条件

3.1申请人利用自有房屋创业,在常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一致,且实体经营者(法定代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一致;

3.2创业项目符合常熟市产业转型发展方向,合法合规经营;

3.3申请人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

 

六、常熟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在校大学生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满3年的外地户籍人员。

2.补贴条件

2.1申请人在常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运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2开业3年内吸纳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吸纳高校毕业生是指吸纳毕业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补贴标准

开业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一企业对带动就业的同一人3 年内只享受一次,3年累计享受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社保补贴或者其他就业补贴的人员不得同时享受)。

 

七、常熟市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2.补贴条件

在常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并通过自办实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

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根据当年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合计单位缴费比例计算。

 

八、常熟市优秀创业企业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认证)的人员。

2.补贴条件

2.1在常初次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

2.2大学生初创企业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未来网络、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机器人、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农业、人力资源、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重点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2.3大学生初创企业吸引的须为天使投资机构实行的天使投资,且投资前非该企业的股东。天使投资机构是指具有融资投资功能,面向初创期企业投资的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

2.4大学生初创企业吸引的天使投资的投资期须满一年(以被投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为准);

2.5大学生初创企业已成功运营满6个月,且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

每年遴选若干个大学生初创企业,按每家企业吸引的天使投资金额的20%予以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常熟市创业企业注销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常熟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其本人名下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且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

2.补贴标准

2.1补贴标准为一次性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本人名下企业存续期间纳税总额的50%,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2.2补贴金额以经办部门审定数据为准。补贴应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